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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费审批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6 04:46:18 来源: 【关闭】
办理事项名称:鼓励费审批
办理依据:尉党发[1995]23号
申办对象: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场干部
办理程序:职工提交申请,(申请包括工作时间,某年某月经某单位同意参加学习等),单位同意盖章,有主管部门需主管部门盖章,提交局务会通过批准。
办理时期:局务会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提交的材料:提交申请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籍档案。自学习考试还需单课成绩单。
申请书格式: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免费
承办机构及电话:办公室(4022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