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 人事局 > 办事指南 >
公告通知更多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
·关于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
·2008年度外语、监理工程师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

办事指南    更多
·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 人事公文处理
· 综合计划和公务员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站内搜索

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2 11:17:13 来源: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关闭

一、 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及程序

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60 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所需资料:

( 1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四张一寸照片、存放档案回执单(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放档案);

( 3 )本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手册及县工商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程序:

( 1 )失业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式二份) , 由中心审核享受待遇后盖章 ;

( 2 )按单位隶属关系到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 3 )持审批表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柜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 1 )失业金缴费时间满 1 年不满 2 年的 , 可领取 3 个月失业保险金 ;

( 2 )失业金缴费时间满 2 年不满 3 年的 , 可领取 6 个月失业保险金 ;

( 3 )失业金缴费时间满 3 年不满 4 年的 , 可领取 9 个月失业保险金 ;

( 4 )失业金缴费时间满 4 年不满 5 年的 , 可领取 12 个月失业保险金 ;

( 5 )失业金缴费时间满 5 年不满 6 年的 , 可领取 14 个月失业保险金 ;

( 6 )缴费时间满 6 年和 6 年以上的,每满 1 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 1 个月,但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服务承诺 :核发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服务承诺。即时审核办理有关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金当月办理次月起发放。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制作     尉犁县人事局维护

yuli.gov.Cn,尉犁县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