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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教师资格认定6月1日开始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6 03:43:41 来源: 【关闭】
今年,我州教师资格认定将于6月1日开始,根据《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3个阶段进行,从6月1日—10日,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6月11日—20日,审查材料、录入信息、上报数据;6月21日—30日,认定发证。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在编专任教师、2007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测试工作将于6月25日—26日进行,汉语言和蒙语言在州二中,维语言在州一中(南校区)。 (记者 郝永文 实习生 张星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