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州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关于自治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实行转正定级考试的通知》(巴人字〔2000〕5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2007年下半年转正定级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2007年9月前,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等渠道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和参加2007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办法
1.州直各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地点:豪景大厦505室),各县(市)报考人员到当地县(市)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10月19日报名截止,各县(市)须在10月17日前将《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统一更换为最新制式的蓝卡)报州人事局考试中心。
3.考试类别代码
转正定级考试类别代码为“30”
4.报考专业码
公共基础知识 “11”
职业道德 “22”
英语 “33”
汉语 “44”
三、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外(汉)语》三门。
2.考试语种为汉、蒙、维三个语种。
3.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0日,具体场次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四、收费标准及分配使用
1.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州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报考手册》、《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及考试成绩通知单、答题卡资料工本费每人收取5元,合计每人收费140元。
2.分配使用:按巴人考字〔2000〕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ΟΟ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