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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应享受的工伤待遇?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03 10:57:34 来源: 【关闭】
(1)、丧葬补助费按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家属,家居异地按月领取待遇有困难,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并解除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的年限在10年以内,按实际年限及待遇标准计算发给,超过10年的,其一次性领取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每月应领取金额的120倍。但供养亲属年龄已超过人口平均寿命的,应按月领取抚恤金。夫妻双方均系职工的,一方因工死亡时,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应由双方合理分担。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其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一)(三)(四)(七)(八)(九)(十)发给四十八个月,符合(二)(五)(六)的发给54个月,授予烈士称号的,发给60个月。
